关于开展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氢气系统优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的公告
来源: | 作者:lihuayi | 发布时间: 2024-03-18 | 195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开展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

氢气系统优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委托青岛中石大环境与安全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承担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氢气系统优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氢气系统优化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对现有9.3万标方煤制氢装置进行改造,在产能不变的情况下,增加粗合成气净化设施,增加煤制氢装置外供合成气的能力。改造完成后,可根据公司现有装置实际运行情况,统筹调整3.73万标方化工原料气装置和9.3万标方煤制氢装置的运行负荷,一方面充分利用了现有资源,另一方面降低了变换段运行负荷,减少了CO2排放。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薄先生      联系电话:0546-5888833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利津炼化厂区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机构名称:青岛中石大环境与安全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32-68972726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漓江西路877号山东高速西海岸中心T3-23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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